藕断丝连@壹

楼下拐弯处有家小吃店,我们常到那里光顾。哦,不应该说“我们”,我们已经分开了,现在应该说是“我”和“她”。那个时候,我爱喝排骨莲藕汤。小吃店的莲藕汤火候够,汤清、藕酥,喝得我心清肺舒。她用手掌托着下巴,脉脉地看我喝汤,突然会说一句:“小心烫啊!”我喝得稀里哗啦,一头大汗,一张纸巾就递过来。“喏,擦一下。”此刻,舌尖热烫烫,心头却透心凉呢!
想喝汤的时候,就开车把她载到那家小吃店,我痛快地喝,更享受她看我喝汤时的专注,递一张纸巾到面前的那种体贴。我从来不知道,这种专注和体贴,也会叫人心碎!
“外面卖的汤味精太多了,还是自己煮的比较清淡。”后来,想喝莲藕汤,便开车去她家。当然除了喝汤,有时也在她那里过夜。她很爱干净,一定要我换了睡衣才可以上床。这不是我的生活习惯,不过偶尔迁就一下也无妨,就当着是一种情趣吧。
她的莲藕汤越熬越够味,真的可以跟小吃店媲美。每当我赞她时,她就噘起薄薄的嘴唇,脉脉含情地注视我。我知道她很喜欢我这样赞她,她说过,女人就是靠一句赞美的话而活下去的。
有一天,她突然说要结婚。我吓了一跳,差点把口中的莲藕汤喷出来。“结婚,跟谁啊?”
她生气了。第一次见她发脾气的样子,心里确实很害怕。
下来的日子,我实在太忙了,公司派我到上海考察市场。回来没几天,又有美国客户到访,陪着上餐馆酒楼,大鱼大肉,夜夜泡酒廊卡拉OK,豪饮又笙歌。送走美国客户的那一晚,精疲力竭,喉干舌燥,躺在床上竟然睡不着。想起排骨莲藕汤,快两个月了。真的,好想喝汤。
车开到楼下,她家里的灯还亮着,还没睡吧?她习惯亮一盏灯到天亮,就像我习惯不换睡衣睡觉,就是一种生活习惯。
门铃按了一阵子,她才开门。我伸手想搂她的腰,一双手挡住我的胸口。握她的手腕,好像瘦了。再仔细看她的脸,怎么神情这么陌生?眼珠狠狠地瞪着我,好像我是他的仇家。
她从来没有对我这么凶过。哦,有一次,就是那次,她说要结婚那次吧。后来怎样平息的,真的一点也记不起来了。啊,隔天我飞去上海了。上海之行收获不少,公司还想把市场扩展到天津烟台。过不了多久,我们的业务就会覆盖整个中国大陆,太有成就感了!
回神,轻声地说:“很久没喝你煮的莲藕汤,好想念喔!”我把脸凑近她耳根,想闻一下她的味道。她推了我一把,坐到沙发上,理都不理我。她以前不是这样的,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难伺候呢?

留言

rayvolvez說…
感情和付出,可不是生活习惯!不是习惯付出,就会一直保存不变……

唉,事业再得意,再有成就,也大概比不上一碗莲藕汤。

老师每周末都定期上载作品,是习惯吗? =)忙碌之余,总期待周末,读老师新上载的小说。
刘老师說…
thanks for your reading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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